案例评析!餐饮店使用、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该如何处罚?

来源:kaiyun登录官网    发布时间:2024-01-31 19:50:14

  原标题:案例评析!餐饮店使用、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该如何处罚?

  2021年9月15日,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镇油杏街148号的某餐饮店检查时发现,该营业场所厨房内存放2袋无标签的调料,用餐区内摆放5盒预包装月饼,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号等信息。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报区局领导批准立案,对上述物品予以扣押。2021年9月15日下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周某进行询问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制作询问笔录。

  经查明,当事人购进5包麻辣酱调料,用于添加在食材上直接供人食用,在存储过程中,上述麻辣酱调料的标签脱落,当事人在工艺流程中未进行全方位检查,没有及时有效地发现,在不掌握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的情况下接着使用上述麻辣酱调料。当事人购进上述麻辣酱调料和月饼均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对于当事人使用无中文标签的调料、销售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月饼以及购进预包装食品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警告、没收相关违法产品,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案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日常检查发现,针对当事人使用、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区局及时扣押违法产品,并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进行了警示教育,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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